珠海卸責禁司機施捨乞丐

珠海制訂交通條例,禁止駕駛者施捨馬路上的乞丐,違者罰款五十元。交警部門形容馬路行乞是城市頑疾,影響行車安全,有必要禁止;輿論認為不應拿駕駛者開刀,反問愛心何罪?

時言平(網民)

維護交通安全是交管部門的職責;而馬路乞討人員的出現,應該是城市管理部門和社會救濟部門的職責。出現這些現象,本來就是職能部門失職,條例似乎統統把責任推脫到司機身上,這未免有些荒誕。紅網

王孝武(評論員)

治理馬路行乞為甚麼不花心思去研究法律、行政、制度來減少乞丐,卻偏偏將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司機呢?交警部門這麼熱衷處罰司機,是以罰代管的慣性思維使然,更是衝着這個新的創收項目。《楚天都市報》

喬志峰(網民)

很多司機施捨乞丐,是為了快點支開乞丐避免麻煩。交警部門不能及時為司機解決麻煩、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反倒拿罰款威脅,是不是有點轉嫁責任的意味?

 荊楚網

王亞欣(評論員)

城市管理成本不能總由社會公眾承擔,珠海的這個禁止和罰款,有沒有效果現在還很難說,不排除款罰了,現象卻禁不住,那麼是不是可以考慮將罰來的錢退給社會呢? 《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