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幸福之城珠海自欺欺人

【本報訊】「珠海市民『被幸福』了!」廣東珠海市日前獲國家工商總局授予「幸福之城」的商標註冊,為期十年,當地旅遊業界可以此商標推廣珠海城市形象,涵蓋觀光旅遊、旅遊預訂和汽車出租等九個項目。輿論批評當局此舉自欺欺人,無視珠海基層市民的生活艱苦。

網民促多做實事

珠海自○六年一直以浪漫之城宣傳當地旅遊業,其後發現大連已搶註浪漫之都,遂轉向工商總局申請幸福之城的商標。據悉,該註冊近日獲批,日後其他城市倘用幸福之城推廣即屬侵權,但要視乎具體宣傳形式和適用範圍,以及對商標擁有者有否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而定。

珠海市文體旅遊局稱,該市○七年當選大陸十個最具幸福感城市之一,海濱風光既浪漫又富幸福的內涵,幸福之城的品牌實至名歸。但網民怒斥這是當局的自我貼金式宣傳,跟和諧中國和中國高鐵第一等口號一樣空洞,戲稱若有人註冊窮人商標,其他人不得稱作窮人,中國豈非一下子脫貧?網民呼籲為政者多做實事,改善百姓生活。

珠海被授予幸福之城商標。(中新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