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避孕套不算強姦」

[本報訊]貴州畢節市阿市鄉一名中學女教師指控遭官員強姦,警方雖查獲女方曾避躲廁所、雙方曾發生性關係等證據,但警員指「戴避孕套不算強姦」,勸受害人私下和解。檢察院亦以證據不足為由,要求警方重查。

陪吃飯被灌醉

五月十七日,二十六歲周姓中學女教師在學校舉辦的一場政府宣傳活動後,被校長要求陪官員午飯,席間遭多名官員灌醉。國土資源管理所(簡稱:土管所)所長王忠貴宣稱駕車送其返家,豈料被載往土管所。周感不妙,藉詞如廁並反鎖廁門,其後於廁格昏睡。

周至傍晚酒醒,赫然發現自己赤裸躺在床上。原來王於辦公室設有臥房,疑當日以木梯爬進廁所後,把周抱入房性侵。周翌日由男友代為報案,警方到土管所調查,除檢獲用過的避孕套,並發現一把木梯。床單化驗後證實周王曾發生性行為。

警員勸周私了,理由是「戴避孕套不算強姦」。周已停止授課,終日泣不成聲。檢方指警方的調查證據不足,無法起訴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