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張春江涉受賄案,昨在河北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檢方指,張春江一九九四年至二○○九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業務、追要欠款等事項上謀利益,收受七百四十六萬多元財物。案件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