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難民資格 纏訟11年

[本報訊]賴昌星一九九九年偕妻曾明娜及兒女由香港前往加拿大,翌年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曝光。賴至今潛逃十二年。由富可敵國至妻離子散,長子賴俊健去年已返國,而賴昌星八兄弟姊妹中有四人離世。

前妻偕女前年達協議返華

中國政府過去多次要求加拿大遣返賴昌星,賴在二○○○年申請政治庇護,爭取難民資格留在加國,展開馬拉松式的司法訴訟。加國最高法院○五年駁回賴及家屬的難民資格後,移民部隨即進行遣返前的風險評估,曾明娜同年與賴離婚。

曾明娜與女兒賴真真前年與中國當局達成協議,返回大陸居住,有傳是換取曾的弟弟、遠華集團董事曾明育提前獲釋。賴昌星兩個兒子賴俊健和賴明明,後回上海和香港發展。賴昌星家族亦經歷巨大變故,八兄弟姊妹四人身故,兩人下落不明。他的弟弟賴昌圖曾任遠華集團董事,參與走私汽車和香煙,投案自首被判監十五年,○八年獲准假釋。

賴昌星○九年接受傳媒訪問時稱,讀書少不懂法律,利用當年海關管理不完善犯案,後悔太晚,又指逃亡壓力大希望返國,條件是當局保證他的安全和給予涉案的遠華集團骨幹減刑。

賴昌星○五年已與曾明娜離婚。(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