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18企業董事長鐵道部高官捱批

國家審計署發布的《關於二○一○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鐵道部信息中心去年有六名司局級幹部未經批准,在所屬企業兼職,其中有領導一人兼任十八家所屬企業的董事長。

曹 林(評論員)

很多人關注這個人是誰?這是哪十八家企業?他在這十八家企業都領工資嗎?此人的能力難道已強到能兼任十八家企業董事長的地步?我們的人才真的如此匱乏嗎?顯然兼任十八家企業董事長的,依靠的不是個人能力,而是依附於個人身份上的權力。《新京報》

謝飛君(評論員)

官員兼職背後,是有權好辦事的企業思路,有着權錢交易滋生腐敗的通常情況下,企業通過聘用官員或其親屬,可建立政商關係,提供諸多方便。《新聞晚報》

劉志權(評論員)

中央紀委對過多兼職的危害是清楚的,因此明確規定,不得違反規定兼職或者兼職取酬。好的規定有賴嚴格的執行。要杜絕這種怪現象,需與官員的收入申報、職務申報、幹部管理制度等規定來配合。《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