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百姓獨立參選 惡官吏邏輯混亂

內地縣鄉兩級人大換屆直選在即,京滬杭渝等地分別出現人民代表的獨立參選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官員卻大潑冷水,稱「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根據。這一表述語焉不詳,邏輯混亂,暴露出當局阻止民主進程加快的真正立場。

全國人大法工委負責人日前表示,中國的縣鄉人民代表候選人,只有由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和選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經討論、協商或經預選確定的「正式代表候選人」,沒有所謂的「獨立候選人」。

現有的中國法律和制度不支持獨立參選嗎?當然不是。《憲法》明文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法》規定,選民或代表,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所謂「獨立候選人」,就是指非經官方提名推薦,而是經選民提名推薦的候選人,其程序完全合法。人大法工委稱「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根據一說,才是真正的沒有法律根據。

不錯,坊間所稱「獨立候選人」並非官方詞彙,但稍有常識的人都能看出,這個提法與《選舉法》不存在任何矛盾,人大法工委作為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的代表,為甚麼不先搞清楚「獨立候選人」的涵義,就迫不及待斷然否認其合法性?莫非在當局的詞典裏,「獨立」、「非政府」和「顛覆政權」是同一意思?

杯弓蛇影 急於封殺

其實,獨立候選人在內地並不是新鮮詞彙,早在八十年代,獨立候選人就在內地各大高校大行其道,當年不少弄潮兒迄今仍然高居廟堂。二○○三年,在深圳福田區人民代表選舉中,獨立候選人、深圳高級技工學校校長王亮,在其所在選區以高票擊敗正式候選人。當年媒體報道稱,人民代表獨立候選人直接參選勝出在全國還是首例。

還有荒唐的是,按照人大法工委的說法,人民代表候選人只有經過選委會研商,經選民討論、協商或預選才能確定,而這種審查篩選都是黑箱作業,根本無法保證公開公平公正,最後還是當官的說了算。這哪裏是「一人一票」直接選舉?還不如乾脆由領導欽點人民代表來得省事。事實上,在過去幾十年間,能過關斬將成為「確定候選人」的直接參選者鳳毛麟角。

中國經濟近年發展舉世矚目,但民主進程停滯不前,為世人所詬病。開放民意代表獨立參選,於法有據,本來是推動中國民主進程的最佳切入點,想不到卻觸動了當局和既得利益集團的敏感神經,被視為洪水猛獸,急於封殺,好像基層人大選舉一放開,中共就要下台,天下就會大亂。不久前,江西下崗女工劉萍宣布參選人民代表,當地政府如臨大敵,專門召開維穩會議,以西方敵對勢力幕後操縱為名,將其收監。

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民主潮流浩浩蕩蕩,不可阻擋,執政當局必須順應形勢,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