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受審貪官嫌飯菜難吃

重慶綦江縣古南街道辦事處農場村原主任廖德雲,因徵地拆遷索賄十二萬元,日前判監十年三個月。綦江縣檢察院人員稱,審訊期間,檢察官從檢察院機關食堂買了有魚有肉的飯菜給廖,他卻不肯進食,直斥「棒棒飯(即在街頭做苦力的人吃的飯)也端給我吃……」。廖落網前天天光顧餐廳,故對食堂飯菜感難以下嚥。

干靜(評論員)

看了廖德雲,不由得替那些比廖更高級的貪官擔心—習慣了天價餐,在裏面怎辦啊?貪官都是一步步滑向深淵的,先是覺得吃點喝點不算腐敗,繼而認為收點拿點不算犯罪,慢慢地,嘴巴愈變愈刁,手愈伸愈長,把不正常當成正常。《春城晚報》

張楠之(評論員)

村主任竟然能夠奢侈到這種程度,也不是自己的錢能支付得起的,成了階下囚都不願改變飲食習慣,若想養成,絕非一日之功。所以,廖主任這些年吃掉、貪掉多少錢,需要有個明確交代。《西安晚報》

戈海(網民)

常聽官員說要了解民生疾苦,要與民眾多溝通,這話聽起來舒服。連棒棒飯都難以下嚥,看見大鍋飯都索然無味,如此嬌貴身子真能理解民生之痛嗎?所以,官員不妨多嘗嘗棒棒飯的味道,不然會三高纏身,連機關食堂的飯菜都嚥不下去。長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