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教學樓冠名爆爭議

國務院僑辦直屬重點學校、目前有數千香港學生入讀的廣州暨南大學,最近爆出冠名風波。該校因接受地產公司一千四百萬元的捐款,最近將教學大樓冠上該公司的名字。事件令學生嘩然,批評校方商業味太濃,加上捐款僅佔教學大樓成本的一成三,代表性成疑。有人號召發起去名運動,輿論也援引教育部有關規定,質疑校方非法冠名。

上周四,暨大學生發現屬校園標誌性建築的教學大樓,變成富力教學大樓。消息傳出即引起學生和各界議論,質疑大學被商業化,有學生發貼嘆「我們都在富力的懷抱」。校方前天急發聲明解畫,稱富力地產於○六年該校百年校慶前,捐資一千四百萬元修建教學大樓,為銘記富力義舉,激勵後學,遂將教學樓冠名為富力教學大樓。校方強調,此舉是按照捐款規定,並參照其他高校慣例,捐款佔該建築物造價一定比例可獲冠名權。

地產商捐款僅佔13%

不過,捐款比例卻備受質疑。因在教學大樓有塊富力教學大樓緣起的石碑,上面提到大樓總計投資一億零六百多萬元,國家財政撥款六千萬元,學校自籌三千二百多萬元。以此計算,富力該筆捐款僅佔大樓成本的一成三,故學生認為富力憑甚麼有冠名權。為表不滿,有學生已號召發起去名運動,反對教學大樓冠名。

在暨大廣州校區,無論是教學樓、體育館還是宿舍樓,已有近二十處建築被冠名。根據教育部於一九九七年頒布的通知,各類屬國有資產的校舍及其他建築物,不得拍賣其冠名權,也不得以捐資者名字命名;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高等學校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部委的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但是報道中未說明暨大這次冠名是否經過有關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