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綁架撕票案審足23年

【本報訊】台灣司法制度為人詬病,曾轟動全台的陸正案纏訟二十三年,仍未水落石出。此案經十一次發還重審,高等法院判主犯邱和順死刑。最高法院之前一直不肯定讞,外界估計被告會再次上訴,官司沒完沒了。邱和順是台灣司法史上羈押最久的被告。

殺警案無罪變有罪

八七年十二月,當年九歲的小學生陸正回家途中被綁架,家屬遭勒索一百萬元台幣。陸正最後被撕票,棄屍大海。邱和順與兩同黨被捕,因警方未尋獲屍體,最高法院屢以證據有瑕疵,不排除冤案,十一次發回案件。

與此同時,一宗十四年前發生於台北縣(現新北市)殺警案,昨日由最高法院再度重審後,宣判被告李得陽無期徒刑。李於一、二審均被判死刑,之後兩次發還重審,上次是無罪,未料這次改判終身監禁,差距太遠令輿論訝異。

邱和順(中左)大喊司法不公。 (本報台北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