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無影無蹤 依法治國淪笑柄

內地行為藝術家艾未未已被拘押超過三十七天,仍然無影無蹤,當局也沒有給艾未未家人確切說法。中國司法如兒戲,成為普天下的笑柄。

艾未未上月初被公安當局以「涉嫌經濟犯罪」帶走調查。按中國法律,艾未未的刑事拘留期應該於昨日屆滿,當局應開釋艾未未,否則便是知法犯法。遺憾的是,艾未未仍然身陷囹圄,有家不能回。當局既然聲稱艾未未涉嫌偷稅漏稅,那為何不將相關證據公之於眾,以平息各界質疑呢?

南宋的宋高宗殺害岳飛,還有莫須有的罪名,如今艾未未連莫須有的罪名也欠奉,難道現在中國政府比當年的宋高宗還要昏庸無知?現代的中國政府,比封建社會的皇帝還要權大於法?

按照中國的傳統道德標準,艾未未雖然放蕩不羈,尤其是裸體行為藝術,與普通中國人的價值觀相去甚遠,其所作所為也難以被普通人接受,但如果艾未未的行為藝術沒有危害社會,也沒有對其他人造成影響,他就應該得到憲法保障的自由,就不應該被當局無理扣押如此之久。

中共黨報《人民日報》早前口口聲聲要「包容異質思維」,反對「不同即敵對」的執政理念,但為何對艾未未卻行不通了呢?難道官方喉舌的評論部文章只是愚弄百姓?

踐踏法律 自毀形象

眼下,海內外很多人關心艾未未事件,並不是對艾未未的藝術理念有多大的認同,而是將這一事件當作檢驗中國司法是否公平公正的試金石,以及中國人權是進步還是後退的標尺。北京當局將艾未未案視作內政,以此為擋箭牌阻止海外的批評,這種做法實際上是自己將事件政治化,其結果反而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司法公平公正是一個國家的立國之基,北京當局自己制訂法律,自己破壞法律,這樣的法律,還有多少權威性可言?又怎能讓老百姓心服口服?法律不是麵團,不能想怎麼捏就怎麼捏,想怎麼揉就怎麼揉,法律一經問世,就應該成為社會的最高準則,上至執政當局,下到凡夫俗子,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北京當局一直強調依法治國,但最終仍是以權凌法,長官意志、領導人的批示高於一切。一旦領導人作出批示,那就相當於皇帝聖旨,傲視法律,橫掃一切,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合法的要辦,不合法的也要辦,而如果沒有領導人的批示,即使合法也無法辦、也辦不了,這恐怕已是中國官場的潛規則。

艾未未事件紛紛擾擾三十多天,北京當局出了三十多天的洋相,而艾未未的國際知名度反而與日俱增。北京這種打壓,其實是得不償失,反而授人以柄,淪為國際大笑話。這種傻事、笨事做多了,中國的國際形象又怎能好得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