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攞駕照登記捐器官不吉利

衞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日前表示,有望年內實現申領駕駛執照時,登記器官捐獻意願,屆時市民在申領車牌時,可對萬一遇車禍等意外死亡後,選擇捐贈器官與否及捐出甚麼器官。輿論反應不一,有傳媒大讚有助解決人體器官捐贈緊缺的問題,亦有人批評強把兩者掛鈎,如詛咒司機車禍死,可能出現強迫車主簽捐贈卡的情況。

張遇哲(評論員)

造成我國器官捐獻滯後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登記制度只是形式上的變化,其積極作用是有限的。就好像打開一扇窗,不見得一定會滿目春光。要想推動駕駛員身後自願捐獻器官制度從夢想照進現實,工夫更在登記外,需要多管齊下為其保駕護航。

華聲在線

李忠卿(評論員)

這的確是件惠及眾多患者的好事,可冷靜想一想,又覺得非常不妥,首先,還沒有開車就簽死亡捐贈協議,很不吉利,這與詛咒有何區別?其二,雖說是自願登記,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難保不會變形走樣,司機有「被自願」的風險。

荊楚網

王 超(評論員)

推動器官捐獻,何必非要和駕照掛鈎?興沖沖地去申領駕照,卻被告知要先作個決定—死後可願捐贈器官?就好比迎親路上,遇到了出殯的,晦氣!

《魯中晨報》

X6(網民)

當局要慎防器官捐贈中的新腐敗,嚴防暗箱操作的漏洞,讓每一個捐獻的器官的摘取、管理、使用,器官的來源和流向,都放在社會監督下。

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