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假離婚偕妻判監

【本報訊】台灣花蓮縣長傅崐萁前年當選縣長後,突跟妻子徐榛蔚離婚,再任命她出任副縣長,涉嫌假離婚避嫌,私授公職,前日被法院裁定偽造文書罪成,兩人分別被判監半年和四個月,可以罰款代替入獄,傅表示會上訴。

官司纏身安排妻子接任

法官表示,被告雖已登記離婚,但徐把戶籍地址改到傅母名下物業,又無工作和收入,亦未辦理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兩人常出雙入對,徐更以縣長夫人名銜參加縣政府活動,故認定兩人是假離婚。傅聞判後呼冤,又指檢方提出兩人離婚後的相處情況,並不能推翻離婚事實。

此案當年曝光後,內政部已解除徐的副縣長任命。據悉,傅在擔任立委期間捲入兩宗炒股官司,涉非法獲利逾二億新台幣,兩案分別判監四年和三年半,傅已提出上訴。外界認為,傅擔心一旦定讞入獄,就要下台,故以假離婚來避法規,鋪路安排妻子接任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