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女途人捅8刀滅口西安大學生判死

【本報訊】轟動全國的陝西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殺人案,昨日一審宣判。法官認為情節嚴重,沒有輕判理由,裁定藥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藥去年駕車撞傷女途人後,怕對方抄下車牌,落車連刺傷者八刀殺人滅口。

被告藥家鑫為西安音樂學院三年級學生。案件上月二十三日在西安中院開庭,藥在庭上不時淚流滿面,又曾下跪求死者家屬原諒。

另賠款4.5萬元

案件昨日一審宣判。判決書指去年十月二十日晚十時許,藥駕駛私家車返回市區途中,撞倒在單車道上騎電動單車的女子張妙。藥見張妙望其車尾,恐記住車牌號找麻煩,即持尖刀將張妙殺死,再驅車逃走;途中再撞傷兩人。二十二日,警方向藥查詢時,他矢口否認涉案,翌日才在父母陪同下自首。

法院認為,藥車禍後為逃避責任而殺人滅口,構成故意殺人罪,並非因受害人刺激而激情殺人,罪行極其嚴重,自首亦不足以從輕處罰,應依法懲處。藥還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四萬五千多元。

藥家鑫(中)一審被判死刑。 (中新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