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手下留情 鐵鏈囚童難禁

震驚全國的鐵鏈囚童案,日前在江西九江宣判,禽獸不如的施惡者楊峰僅僅以非法拘禁罪,獲刑一年零六個月。一宗傷天害理、人神共憤的案件,居然草草收場,司法如此輕縱,怎能阻嚇罪惡之徒的黑手,又如何還那些受害者公平正義呢?

據報道,楊峰將非法領養的兩名六歲女孩囚禁在一間小黑屋中,白天用兩根一米多長的鐵鏈鎖在衞生間內的水管上,晚上讓她們睡在水泥地上,每天僅供維持生命的飲食。兩名女童被解救時,她們身邊的所謂食物令人作嘔,飲用水渾濁不堪,屋內散發着難聞的氣味。

當地法院給楊峰定的罪名是非法拘禁罪,顯然是太便宜他了。根據內地刑法,非法拘禁罪最高刑罰不過三年,楊峰罪惡滔天,卻被司法手下留情,僅處一年半刑罰,這如何彰顯正義?楊峰曾多次揚言,這是一種低成本投入、高成本回報的「生意」,可以用「一本萬利」來形容,每天投入極少,等孩子稍大一點後,可以各種方式賺錢,一年便可全部回本。

楊峰的言論表明,他囚禁女童目的很可能是為了拐賣,或者逼她們乞討,或者長大後逼她們賣淫。內地刑法規定,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可處死刑。楊峰的所作所為,完全觸犯了刑法這一規定,法院為何不處以楊峰極刑呢?難道楊峰背後有強大的靠山?

該殺不殺 司法失序

更可惡的是,楊峰自二○○三年以來通過他人介紹,從農村非法「領養」女童,而且公開鼓動親戚收養女童。在這八年多時間內,到底有多少女童身受其害,墮入虐童黨罪惡之手,成為流浪於大街小巷的殘疾丐童?又有多少破碎的家庭整日以淚洗面,寢食難安?對這樣一名累犯、惡犯,司法又怎能輕縱呢?

中國童丐問題之所以日漸嚴重,最關鍵的原因就是打擊不力。政府對滿大街可憐的殘疾童丐視而不見,既不順藤摸瓜,又不直搗黃龍,斬草除根,即使抓到這些罪惡纍纍的惡徒,也是手下留情,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當局對這些惡徒施仁政,但惡徒會給可憐的女童講人權嗎?

類似楊峰這種惡徒的罪行罄竹難書,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難以阻嚇隱藏在幕後的黑手與保護傘。中國這幾年之所以亂象頻仍,民怨沸騰,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司法失序,該殺的不殺,不該殺的亂殺。有錢能使鬼推磨,在權貴們的壓力下,在金錢的引誘下,法律面前無法人人平等。所以,老實人受欺壓,而妖魔鬼怪橫行於世。

中國雖然號稱和諧社會、強國盛世,但道德淪亡、世風日下,繁榮背後的種種黑暗,已超過歷朝歷代。有人說,國之將亡必出妖孽,事實的確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