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外逃犯曾漢林由加遣返

【本報訊】名列中國十大外逃詐騙犯通緝名單第七位、潛逃加拿大十一年的廣東富商曾漢林,其庇護申請周三遭法院駁回後,即時遣返中國,昨日抵達北京。其代表律師稱,曾漢林返國後恐遭酷刑逼供,甚或被加控其他罪名而面臨處決。但法院指相關說法純屬猜測,無證據顯示曾有性命危險。

六十五歲的曾漢林前日於多倫多被押上機,昨日抵達北京後預定再轉送四川。加國媒體形容,此案與賴昌星案類似,令人關注賴的命運。曾漢林當年白手興家,九十年代於廣東開設飛龍集團,曾是內地最大民企之一,業務涉及船運、運輸、機械製造等。

涉詐騙6800萬元股權

九七年,飛龍宣稱資產近三億元(人民幣.下同),與四川上市鋼鐵公司成都聯益合併。後聯益指飛龍虛報資產值,隱瞞兩筆共約一億元的按揭債務,涉嫌詐騙價值六千八百萬元的股權。案件○○年在成都開審,但曾已潛逃海外。

曾漢林的代表律師金維爾稱,曾與家人利用在多明尼加購買的護照,九九年底抵加。曾申請難民資格但被駁回。金維爾指四川司法系統黑暗,嚴刑逼供嚴重,不可能有公平審判。雖然按中國刑法,合同詐騙罪最高判無期,但金維爾擔心加控更嚴重的罪名。他以○○年遭加遣返的經濟犯方勇為例,指中方曾承諾不會處死,結果同年六月方勇被判死刑,後來才改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