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強制探望雙親 法規堪玩味

內地正修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擬將子女「常回家看看」列入法規,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

參與修法的政府官員稱,以後子女不履行義務,老人可訴諸法律。但輿論認為,此舉有利有弊,一味訴諸法律不可取。

馬滌明(評論員)

回家看望是情感概念,情感不可能通過法律強制來實現。難不成讓子女這樣看望老人:「爹、媽,本月共回家看望幾次,我們已經依法履行義務,你們別再到法院告我們了……」這豈不是笑話?

《中國青年報》

歐陽金雨(評論員)

從法律角度講,精神贍養入法,有其值得稱道的地方。一方面,它樹立了剛性的標桿,讓法庭在判決不回家看看案例時,不至陷入無依據的尷尬局面。

《湖南日報》 

李晚成(評論員)

「筆者為這做法叫好。當道德力量不足以讓子女為老人盡孝心,但願立法的力量能避免更多空巢老人的悲劇,能為老人帶來更多幸福。要讓老人真正幸福,僅靠法律是不夠的。

《江西日報》  

吳應海(教師)

也許常回家看看入法受各種因素限制,並不能真正發揮作用,但至少警醒人們:別忘了親生父母需要你探望,否則那不僅是不孝,更觸犯法律。它的象徵意義不容小覷! 《重慶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