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霸道屋苑逼業主預繳30年垃圾費

山東德州市臨邑縣某屋苑的業主,上月收樓時收到管理處通知,稱要預繳三十年的垃圾處理費,每戶收取一千八百元。管理處強調,費用由城管執法局批准收取,並按縣政府的紅頭文件規定,拒付就不能拿鎖匙。

城管執法局表示,住宅使用權是七十年,現時一次過繳交三十年費用,其餘四十年可獲全免,除有助於垃圾處理廠營運,更是為業主減免大部分費用。事件引發輿論嘩然,質疑當局巧立名目獲利。

李地耕 評論員

過往文學作品和影視劇中,曾有過舊中國一些地方政府提前徵收幾十年稅收,以此搜刮民財,總覺得不可思議。可如今在臨邑縣政府的紅頭文件裏見到了相似的荒誕影子。 (東方網)

王攀 評論員

如果正常收取,環衞系統就無法運轉,只能說明公共事業單位設計有問題;更主要的是,衞生費一次性收取三十年,眼下的環衞系統可以運行,三十年後呢?怎麼辦? 《西安晚報》

郭文斌 評論員

如果按這樣的邏輯,電廠也要我們先交三十年的電費,水廠讓預交三十年的水費。那我們是不是也可以預支三十年的工資呢?

《新民晚報》

金海燕 評論員

臨邑縣政府為甚麼會下發這樣的紅頭文件?客觀的原因恐怕是因為當地經濟不發達,造成財政上入不敷出,於是想出了吃子孫飯的方法。(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