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48小時內搶救無效先算工傷
安徽定遠縣銀行職員曹軍長時間加班後突然暈倒,後被確診為腦幹出血,苦撐七天後終告不治。
曹妻後來接獲另一壞消息,就是丈夫的死不能認定為工傷,原因是國家有規定,四十八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才算工傷。輿論批評有關規定極不合理,有必要修改。
肖 華(評論員)
不同的人在同樣的突發疾病下,由於不同的交通條件,醫院、醫生、天氣或體質等,都可導致完全不同的救治效果,以時間長短來作為認定標準,顯然不科學。 《華西都市報》
黃澎濤(網 民)
加班後突發疾病死亡,對個人和家庭來說是悲劇;因法律規定的模糊而導致不能認定工傷,得不到補償,這又是一個悲劇。生命沒有任何差別,四十八小時更不應成為生命價值的分水嶺。
人民網
趙志疆(評論員)
僅因超過四十八小時的最後期限,猝死的曹軍連工傷認定都得不到,四十八小時竟成了生命無法承受之重。法律的尊嚴不僅體現在立法者的主觀願望,更應觀看其實際產生的效果。 《北京晨報》
張魁興(網民)
法律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畢竟曹軍是因長時間加班而死的,對家屬給予合理賠償,不只是給曹軍家屬看,更是給所有職員看。制度不能傷人,希望有關部門能修訂《工傷保險條例》。 《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