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佛山杜姓男子,去年一月駕車撞傷電單車司機,先行將傷者送院搶救,再折返現場接受調查,被交警認定是破壞現場,須為事故負全責。傷者亦向其索償二十五萬元。法院認為司機救死扶傷的行為值得肯定,判決減輕民事賠償責任,最終賠償五萬七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