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對省長審計 不如讓百姓監督

與其對省長審計 不如讓百姓監督

內地反腐措施多是表面文章,國家審計署總審計師孫寶厚日前表示,審計署對省部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試點範圍逐步擴大,截至今年,共對五十三名省部長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但對省委書記的審計尚未進行過試點。

對高官進行責任審計,是各國反腐監督措施的慣例,但在中國卻似乎成為反貪的一大創造,被國家審計署官員津津樂道,當作政績四處張揚,實在是讓人莫名其妙。最搞笑的是,省部長責任審計已經進行了十年,至今還沒有出台一項正規法案,到底要試到何時呢?試點十年,總共才審計了五十三名省部長,平均一年審計五名左右,與全國上千名省部級官員相比,簡直是九牛一毛,國家審計署如此低的工作效率,又有何資格吹牛呢?

另外,國家審計署目前只對省部長以下的官員進行責任審計,為何不對各省的省委書記進行審計呢?如果是反腐,就要反得徹底一些,何不將政治局委員也一併納入?事實上政治局委員貪污腐敗早有前例,陳希同、陳良宇都是政治局委員,最後還不是被捕入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審計級別豈有高低之分?

說到底,國家審計署的省部長責任審計只是表面文章,目的是安撫民意。這種例子在內地早就層出不窮。

表面文章 與虎謀皮

譬如,廣東江門市推行廉政公積金,在一定時期內,由公務員個人與政府財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資繳納存入個人帳戶,如個人沒有違紀行為,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返還,直至退休;如個人違紀違法,則按一定比例扣除帳戶資金上繳國庫。江門計劃每年掏出兩千萬元開展這項廉政公積金活動。

江門當局自我標榜廉政公積金是一項制度創新,但實際上是制度腐敗。公務員保持廉潔就可以獲獎,那麼公民堅持守法,是否也應獲守法獎呢?江門廉政公積金的標準根本無法阻止官員腐敗。以廳級官員為例,一年廉政金不過四萬元,對那些官員來說只是杯水車薪。前不久揭露的廣東中山市長,憑藉神奇的權力魔杖,其家族短短幾年之內就斂財超過二十億元,對這些貪官而言,他們還會在乎區區四萬元嗎?

再譬如,廣東三水推行官員廉潔操,通過做早操來增強官員的氣節,好像身體愈好,操守也就愈好;還有些地方則進行反腐宣誓,似乎宣誓聲音愈大,反腐就愈堅定。這顯然是與虎謀皮,在「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信條氾濫的今天,哪個官員不是貪婪成性?

中國要真正反貪,既要將官員置於大眾的公開監督之下,從最高層做起,財產徹底公開,同時也要徹底斷絕這些貪官的後路,無論他們跑到天涯海角,都要將其追拿歸案,讓那些即使已遠遁異國他鄉的貪官,寢食難安,坐臥不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