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殺妻賠錢判死緩

官二代殺妻賠錢判死緩

【本報訊】內地過往也曾發生花錢買命案例,北京一名官二代因懷疑新婚妻子紅杏出牆,憤而殺妻焚屍,但因賠償死者家屬三十萬元,獲法院輕判死緩。家屬不服量刑上訴,經檢方連續兩次抗訴,法院最終改判男子死刑,今年四月處決。

三十六歲的吳某,生於官員家庭,從小自尊心極強。二○○七年十二月二日,吳出差返家,見家中一片凌亂,火冒三丈,加上發現二十九歲妻子與男網友的聊天內容曖昧,遂懷疑對方有外遇。兩人爆發爭執,吳勒死妻子後,將屍體偷運至郊外,焚屍滅迹。

兩度抗訴終判死刑

警方翌日發現焦屍,經調查後拘捕吳。他被控故意殺人罪,但由於承認殺人,並賠償岳父母三十萬元,二○○八年五月法院以被告作出經濟賠償,輕判其死緩。死者家屬不服上訴,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兩次抗訴後,法院終改判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