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命殺懷孕二奶囚10年

花錢買命殺懷孕二奶囚10年

東莞法院早前審理一宗大婆買兇殺二奶案,判決引起爭議。案中主犯為富商元配,獲知老公包養年輕貌美二奶,且對方堅拒墮胎後,花錢僱用四人教訓二奶,釀一屍兩命慘劇。富商本身亦薄情寡義,縱容元配逞兇,甚至主動帶路。法官指元配本身也是受害者,且死者家屬已獲賠償一百五十多萬元,應酌情輕判。結果富商僅判囚三年、買兇婦判囚十年,網民痛斥司法不公,有錢人能花錢買命。

二奶賀然死時僅二十五歲,身材苗條、長相清秀,多年前自湖南赴東莞打工,在餐廳當侍應。二○○○年,賀結識東莞某貿易公司的董事長黎某。雖然男方已婚、比自己年長十六歲,但因出手闊綽,賀隨即被包養。雙方保持關係長達十年,期間賀然曾八次墮胎,至去年十月再次懷孕。賀疑因墮胎次數太多,這次欲保住胎兒。惟黎某反對,卻又拒絕支付五萬元墮胎費,雙方為此多次爭拗。

黎某的姓宋元配由手機短訊發現丈夫的婚外情。宋曾攜同四萬元現鈔找賀要她墮胎,但賀宣稱要五十萬元。今年一月十四日,宋提出教訓二奶,姪子獻計「流產很容易,輕輕一碰就行了」。

風流富商帶打手行兇

未料元配欲教訓二奶的念頭,竟然獲丈夫黎某默許。翌日中午,黎還為四名打手帶路,到情婦的出租屋。打手入屋後對賀然拳打腳踢至受傷倒地、流血不止。賀及後由家人送院搶救,但胎死腹中。賀昏迷九天後,亦因顱腦損傷死亡。

據悉,黎氏夫婦於案後還曾吃飯慶功,宋付打手一萬元酬金。今年九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故意傷害罪,一審分別判黎、宋入獄三年及十年,另兩名打手被判刑一年及四年。死者家屬上訴,上月五日遭檢察院駁回,指案件因感情糾紛引起,黎、賀長期保持婚外情,元配本身也是受害者,加上被告已賠償一百五十多萬元,家屬已出具諒解書等,應酌情輕判。

此案近日才被媒體曝光,網民痛斥法院維護有錢人,大罵:「一屍兩命!一百五十萬就了結!」

賀然生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