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民警辦案誘姦證人

麻辣blog:民警辦案誘姦證人

網民爆料指四川德陽旌陽區公安分局一名劉姓民警,上周五晚在辦理詐騙案時,請涉案者前妻劉英喝茶後,帶她到一家商務酒店開房。事隔一天,德陽警方緊急召開記者會,宣布該民警涉嫌強姦罪已遭刑事拘留。輿論認為,不論是否真有強姦,涉事民警利用查案機會與證人發生性行為已屬不當。

胡文江(評論員)

權力是把雙刃劍,當掌權者心繫民生時,就會為老百姓辦好事、辦實事,權力就是正義的化身;當權力落到心術不正者手中時,社會變亂,百姓遭殃,權力就會成為魔鬼。

(荊楚網)

龐鳳山(網 民)

民警膽大是好事,問題是你的膽大沒用到正確地方去。在面對持刀的歹徒或追捕兇徒的關口,若你能釋放過人膽量,相信俺們都會豎起大拇哥佩服你;可惜你竟將那點膽量以淫亂、邪惡的方式,用在了一個柔弱女子身上,這實在是既無恥,又齷齪。

(華聲在線)

楊 濤(評論員)

如果我們平時對警察取證要求更嚴格,法庭排除非法證據規則更完善,瀆職、侵權犯罪的免刑、緩刑率再降低,恐怕像警察強姦女證人等駭人聽聞的事會少一些。

(長江日報)

畢文章(公務員)

劉警官從始至終沒拿槍、拿刀逼迫劉英,連語言威脅都沒有;劉英從頭到尾也沒有一次明確提出不願意和劉發生性關係,這就是默認、同意。竊以為,對劉警官進行黨紀政紀處分是必須的;但如判他強姦罪,那他真比竇娥還冤呢!

(大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