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領土新法 為和談再添障礙

以色列領土新法 為和談再添障礙

以色列國會通過新法案,規定任何涉及割地的和平協議,例如從東耶路撒冷和戈蘭高地撤出,須經國會三分二票數通過,若否,則須交由全民公投。法案針對土地換取和平倡議,為以色列領袖未來與巴勒斯坦、敍利亞的談判設限,中東和平前景無疑更形黯淡。

這項備受爭議的法案,由總理內塔尼亞胡領導的利庫德集團黨員萊文提出,他認為和平須由民眾,而非只是領袖製造。法案於國會經過多個小時激辯後,在六十五票贊成和三十三票反對情況下通過。短期來說,法案影響微乎其微,因為以巴談判瀕臨破裂,以敍談判則是十畫未有一撇,無論以巴還是以敍和約,都是遙遙無期。長遠來看,這幾乎堵死以色列與阿拉伯鄰居和平共處之門。以色列在一九六七年的六日戰爭中,佔領東耶路撒冷和戈蘭高地,國際社會早有共識,這屬非法吞併,要求以色列撤走。但以色列民調顯示,大多數人反對交出東耶和戈蘭高地,視土地換取和平為一個陷阱,若舉行公投,結果可想而知。

內塔尼亞胡容許黨員提出這項法案,免不了經過一番精密計算。九月初重開的以巴和談,由於以色列在西岸恢復興建猶太人定居點而陷僵局,內塔尼亞胡內外交煎,一邊廂是國內右翼虎視眈眈,另邊廂是華府威逼利誘,新法案出台,既能討好拒絕割地的右翼,也可卸減華府壓力。以色列極右民族團結黨認為,法案可以抗衡外力,防範以色列遭摧毀,可見內塔尼亞胡妙計得逞。

其實任何以巴或以敍和談,都難免涉及核心的歸還東耶或戈蘭高地問題,內塔尼亞胡往後可謂不必再頭痛了,交由公投決定就行。

內塔尼亞胡說,任何和平協議都需符合國家利益,獲廣泛公眾支持,「公投規定可以防範不負責的協議」,只不過是託詞,實際上是逃避責任。正如反對法案的中間派議員指出,公眾不能取代領袖,惟有領袖能夠洞察形勢,掌握全局,作出高瞻遠矚的決定。內塔尼亞胡把責任推給公眾,是這個弱勢領袖偷懶。

新法案通過,反映在以色列國會中,極右勢力已佔上風,但弔詭地,國會可說自削地位。公投凌駕於國會之上,中央權力下放,這無疑是對以色列政體的重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