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肺病礦工索償法院竟幫壓價

麻辣blog:肺病礦工索償法院竟幫壓價

山西大同礦工鍾光偉因患二期塵肺病,維權三年多,今年一月法院才判礦主賠四十九萬元,但礦主不願履行。至上周四,在法院調解下,鍾最終同意接受二十七萬元賠償。

「我每降一分錢,都是拿自己的生命在抵換啊!」劇烈咳嗽聲中,鍾向礦主表達憤怒。輿論認為,與其說是鍾妥協,不如說是法律向礦主妥協,怒斥司法之恥。

王琳(法學學者)

為甚麼鍾光偉要用命來換和解方案,表面上看是礦主不願履行判決,但究其根源,是法院執行不力。鍾因裁決遲遲得不到執行而陷絕境,這是司法之恥。如此執行和解,實則是對抗拒執行法院裁決的老賴們的公開鼓勵。長此下去,只會令司法公信流失。

《京華時報》

燕農(教師)

當法律的底線後移,憤怒的不只是鍾光偉,網上的洶洶民意亦聚沙成塔。一個判例沒完成普法教育,卻讓公眾對法律產生猜忌與質疑,無異於從源頭上戕害社會公義。

《新京報》

劉智宇(評論員)

法院只有重判了,礦方才更可能意識到從源頭上杜絕礦工塵肺病發生的必要性,畢竟,一台除塵風機、若干套防塵設備的價錢,可比動輒幾十萬的賠償金低多了。

荊楚網

天宗健(評論員)

法院的判決不是願意不願意履行的問題,而是必須履行。法院的判決應體現出法律的神聖,誰都不能討價還價。法律不是兒戲,戲弄不得!

東北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