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撞人發威 當代衙內惡如狼

官二代撞人發威 當代衙內惡如狼

內地不少官二代無法無天,已成社會公害。河北保定一公安分局副局長之子,日前開車在河北大學校園內將兩名女大學生撞成一死一傷,不僅沒有停車,反而繼續去校內宿舍樓接女友,其後被民眾攔截又口出狂言稱:「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爸是李剛。」

這位公安局副局長「李剛」兒子背後的權力邏輯讓人不寒而慄:一是這位李衙內將撞人當作小事一樁,毋須逃跑,還敢原路返回;二是即使撞死人,你們告狀的本事也大不過「我爸李剛」,因此就算面對鮮血淋淋的肇事現場,也是異常囂張。這是扭曲成甚麼樣的人性,又是多麼瘋狂的特權意識,即便宋代的高衙內再世,恐怕也不過如此。

一件人命關天的事情,為甚麼兒子認定「爸爸李剛」就能「搞定」?一個心智正常的成年人,若要堅定這個悖謬的信念,需要多少「例子」常年佐證?這位李衙內手上到底沾過多少鮮血?他的爸爸「李剛」又到底幫他擺平了多少血案呢?

官二代們發大財當大官,寒門子弟們雖然憤憤不平,但還不至於揭竿而起,因為這畢竟是機會不平等,但如今,李衙內們處處炫耀「爸比法大」的權力邏輯,即使撞死人也敢如此囂張,這已經威脅到了每個百姓的生存權。誰也不知道這些衙內們的房車會開到哪裏去,誰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幸免於衙內們下一次的瘋狂。所以,民眾與其說是在關注不幸女大學生的命運,不如說是對權力失控的驚恐以及深入骨髓、唇亡齒寒的憤怒。

爸比法大 為所欲為

「有本事你們告去」,這個李衙內對受害人、對法律不屑一顧,因為在他心目中「爸比法大」。在李衙內身上,人們看不到正常人應該有的起碼人性,看不到一點現代人應該對法律的基本尊重。在他看來,大概只要「我爸是李剛」,任何遊戲規則都可任意更改。

沒有約束的權力就像春藥,使一些官員張狂得為所欲為。甘肅蘭州一位局長開車與他人刮擦,一邊叫囂着「我是局長」,一邊揚言要「修理」人;深圳海事局一位林姓官員調戲小女孩後,竟高呼對方是「屁民」;新疆建設兵團的一位團職官員和夫人自覺高人一等,舉手就打講解員等等。這些現象,體現出一些掌權者的狂妄與霸道。權力張狂慣了,靠近掌權者的人也自然就「雞犬升天」,變得張狂起來,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了。

這場校園飛車慘劇,說到底是內地特權思想氾濫的產物,但是如果當局只將該案作為一宗普通的醉酒駕駛、交通肇事逃逸案來處理,李衙內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顯然就會大大減輕。最詭異的是,事發地恰巧就在李剛副局長所轄區域,難道「我爸爸是李剛」真的發揮出權力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