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紹基情婦擇日宣判
【本報訊】據內地《財經網》報道,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情婦、有美女主播之稱的李泳,上月底在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受審,案件疑涉及一筆一百三十萬元的購車賄款,李泳供稱,對案情全不知情,她與陳紹基僅有感情問題,沒有經濟轇轕。案件已審結,法院將擇日宣判。
欲潛逃香港不果
報道指,案情透露,現年三十四歲的李泳與陳紹基交往近七年,李泳在○八年曾向陳紹基提及,有同事駕駛名貴吉普車上班很威風,陳紹基隨即授意一名香港商人出資,為李泳購買了一輛價值逾百萬元的豪華吉普車。由於出資港商曾與陳紹基有多項利益往來,這筆購車款被認為是陳紹基夥同李泳收受的賄款之一。
李泳在○○年入職廣東電視台,後成為國家一級播音員和副監製,陳紹基去年因違紀被調查,李泳欲潛逃香港不果,同年九月被捕。陳紹基於今年七月因巨額受賄罪被判處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