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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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以善代刑新制惹爭議

【本報訊】 浙江寧波自今年五月開始,試行被外界稱為以善代刑的制度,對部分疑犯設定考察期,期間倘能履行社會義務,證明有悔罪表現,檢方或不作起訴。此制度推行至今,至少十三人獲得考察期,包括駕車撞死人的司機,也因此引起廣泛爭議。

今年三月,青年王超駕車撞死一名婦女,事後他主動向死者家屬賠償六十多萬元。寧波北侖區檢察院認為,王超符合附條件不起訴制度,給他兩個月的考察期。六月起,王超每天到馬路當交通指導員。考察期已於八月六日結束,交警部門認可其表現,檢方正評估是否批准不起訴。

女生偷錢自首考察期半年

據悉,寧波已有十三名疑犯獲納入以善代刑制度,江蘇近期亦開始倣效此做法。江蘇鹽城有名女大學生,上月利用宿舍室友的提款卡盜取二千元後自首,獲當地檢察院給予半年考察期,期間只要各科測驗、考試合格,定期參加公益活動,就可能不被起訴。

連串案例惹來網民熱議,普遍質疑讀書好、有錢賠、做義工太過容易,不足以換取犯罪不起訴,亦無法證明有悔意。此外,有人指駕車撞死人不算輕微罪行,檢方應明確此制度的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