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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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高官受賄判死緩

【本報訊】 廣東韶關前公安局長葉樹養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昨被河源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全部財產。葉被控於○一至○八年,為賭博、色情行業提供保護,插手工程建設和礦山經營等,共受賄近一千九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