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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蟻民以命抗官 強拆再添冤魂

在內地,拆遷是一個帶血的字眼。本月十日,江西撫州市宜黃縣發生一起因拆遷引發的自焚慘劇,致使一死二重傷。拆遷悲劇不斷重演,為社會帶來撕心裂肺的痛楚,蟻民不惜以命抗官,何時能喚醒官員的良知?而拆遷何時不需付出鮮血與生命的代價?

據報道,宜黃縣鍾某一家居住於一幢三層小樓,三年前被要求拆遷,但遲遲未與當局就安置和拆遷條件達成一致。事發當日,幾十名警察、城管隊員來到鍾家,雙方發生爭執,鍾家數人用汽油點燃樓頂,自焚抗爭,三人身受重傷,其中一人送院後不治。

哪裏有拆遷,哪裏就有紛爭乃至悲劇,已經成為內地城鎮開發建設的普遍規律。近年來,因野蠻拆遷、強制拆遷引發的惡性血腥事件層出不窮,僅去年以來,就有成都的唐福珍為抗議拆遷而自焚,武漢王翠雲因阻止拆遷被活埋身亡,福建永春縣的劉線因拆遷而服毒自殺,江蘇連雲港九旬老漢攜子自焚也未能阻止強拆……

但是,今次宜黃自焚事件不同以往,並不是開發商和動遷戶之間的市場糾葛,而是政府堂而皇之走到前台主導拆遷所引發的慘劇。據內地媒體報道,為達到既定的拆遷目標,宜黃當局成立了以縣長為總指揮的強拆指揮部,成員包括公安局三十人、城管局十五人、拆遷公司五十人,後援單位則為法院、檢察院和政府大院。每強拆一戶人家,當局平均動用十一個單位一百八十五人。

無視法規 悲劇重演

由此可見,「強拆政府」集黨政司警大權於一身,可謂武裝到牙齒,而拆遷戶赤手空拳,憑甚麼與政府討價還價?雙方實力如此懸殊,博弈只能是雞蛋碰石頭的遊戲,只要一方不妥協,弱勢方必敗無疑。拆遷戶最終選擇以自焚的方式維權抗爭,終歸是無奈的極端之途,誠如網民所言「別人搶奪你的房屋,你卻要沒收自己的生命」,實在讓人悲哀。

更荒唐的是,強拆自焚慘劇發生後,鍾家兩名女兒含冤赴京上訪,宜黃縣委書記聞訊後,親自帶隊在南昌昌北機場對其圍追堵截,兩姐妹只能躲進機場女廁所。廁所外,官員氣勢洶洶;廁所內,兩訪民膽戰心驚。「廁所攻防」的荒誕一幕,將為政者既敢違法亂政,又怕百姓舉報的罪惡心理暴露無遺。

其實,這是一起根本不該發生的悲劇。今年五月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多次發文,明確要求凡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強制拆遷。但是宜黃官員一心一意謀「政績」,哪裏會把法規和民眾權益放在心上?

北望神州,權力愈來愈放縱,法律愈來愈沒有尊嚴,公民權利愈來愈得不到保障,然而歷史終究是公平的,悲劇的受害者未必全是弱勢群體,與民為敵的大小官員在製造各種悲劇的同時,其實也為自己準備好了掘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