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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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遭三前女僱員控性別歧視

【本報訊】投資銀行高盛集團的三名前女僱員前日入稟紐約法院,控告該公司性別歧視,剝奪女僱員的加薪及升職機會,要求懲罰性賠償及停止歧視政策。

指薪酬升遷機會不及男性

三名原告人分別是在高盛擔任過副總裁的陳.奧斯特、前董事總經理帕里西和普通僱員奧爾利奇。她們在入稟狀指控高盛的政策有性別歧視之嫌,影響公司內女僱員的待遇。即使她們和其他男同事有相近經驗和工作能力,薪酬仍較男性低,升職機會亦不及他們。

她們又指高盛的管理層主管大部分都是男性,一些大有可為的工作、有助提升事業的培訓及較佳的薪酬通常都成為男僱員囊中物。三人因此出現情緒和喪失自尊問題,向高盛索取懲罰性賠償,法庭文件未有披露金額。高盛否認有關指控,發言人在聲明指有關訴訟沒根據,又指員工是公司重要資產,會積極招募和留住優秀的女性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