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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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妓男」證用扁子手機

本文重點
【駐台記者陳敏鳳報道】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小圖),因不滿被指召妓,狀告台灣《壹週刊》妨害名譽,索償二百萬元新台幣(約五十萬港元),案件前日於高雄地方法院第二次開庭。

扁子未出庭應訊

法官除於庭上播放召妓男的通話錄音,又證實召妓男的電話,就是陳致中的黑莓手機,只是換了電話卡。但陳的律師認為,這不足以證實陳致中就是召妓男。

陳致中前日仍未出庭應訊,僅派律師代表出庭。法官於庭上播放媒體提供的召妓男通話錄音,有人認為聲音跟陳致中相似。法官證實經檢方調查確定,召妓男所用手機號碼為0953開頭,而陳的是0958開頭。不過,召妓男當日打出的電話,確是用陳致中的黑莓手機打出。

法官向陳的律師問:「為甚麼兩張SIM卡會用同一支手機?」律師說不清楚,但他猜測可能是陳致中和友人林偉斌在一起時,林偉斌使用陳致中手機,更換了SIM卡。針對召妓男的聲音與陳致中相似,扁嫂吳淑珍昨特別出面為愛兒澄清: 「我是聽律師講說,不像致中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