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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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逼船長認罪才肯放人

【本報訊】日本海上保安廳昨將被捕的漁船船長詹其雄移交沖繩縣石垣市檢察部門處理,十四名抵達石垣港的中國船員繼續在船上等候。內地傳媒報道,日本檢查官將在中國船長被捕後七十二小時內決定是否釋放他。據指日本海上保安廳稱,詹若承認妨礙執行公務罪名就很快會獲釋,否則就要接受審訊。

日本當局前天以中國漁船妨礙執行公務為由,逮捕中國漁船的船長。日本根據該國漁業法,將進入釣魚台群島(日本稱尖閣諸島)專屬小島久場島領海的中國拖網漁船閩晉漁5179號,押抵沖繩縣的石垣島港口。當局正式發出逮捕令,按照日本法律,中國船長如被判罪名成立,可能面臨三年監禁,或罰款五十萬日圓(約四萬六千四百零五港元)。中國駐日大使館人員昨已與其他船員見面,並向他們送了食品和藥物。

被日本記者問及從發現中國漁船進入釣魚島海域到正式拘捕船長的時間太長,是否因為顧慮到中日外交問題時,內閣秘書長仙谷由人否認,強調時間長是因為手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