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逼脫褲驗經踐踏法律

東莞大朗某沐足城的肖姓沐足技師日前因經痛,需請假休息,卻被要求脫褲檢查才准她告假。她被迫脫褲接受檢查,但因羞愧難當,三天都沒再上班。

「太過分了,這是侮辱人格!」肖後來辭職並嘗試討回公道,但沐足城直言「脫褲檢查是工作規定,每個人都一樣。」輿論怒斥沐足城此舉侮辱員工尊嚴,做法極不文明。

晴 朗(網 民)

對於肖小姐被脫褲檢查的遭遇,我套用網絡上流行語:她被脫的不是褲,是她的人格和尊嚴,還有整個社會的文明。難道我們社會的文明程度,就好像褲子那麼薄,這麼輕易就被人強行脫掉嗎? (騰訊博客)

孫海強(評論員)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脫褲驗經」無論處於何種目的,都是對當事人人身權利的侵害。更加令人堵心的是,該沐足城還把如此違法行為,寫進了「工作規定」,並成為回應社會批評的「法律依據」。 (紅網)

馮 新(評論員)

一名女工只因痛經想請假,為證實女工是否說謊,沐足城居然荒謬到要求當事者脫褲檢查,如此侮辱他人人格、違反起碼人性化管理的理由也「充足」得可笑:這是工作需要!把脫褲檢查視為「工作需要」,是一種不尊重人性與道德的醜陋言行,也是對法律的恣意踐踏。 (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