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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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商場食肆全面禁煙

【本報訊】廣州市昨日正式實施《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商場、卡拉OK、酒樓食肆和戲院等十二類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大部分餐館或商場都無收到通知,根據新例,違者會被口頭警告,拒不改正者罰款五十元,民眾質疑法令終究淪為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