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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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釋黃光裕妻爭奪國美

國美電器前主席黃光裕案件昨在北京二審宣判,黃光裕維持原判監禁十四年,同列被告的妻子杜鵑則甩難,刑期由三年半減至三年,更獲緩刑三年執行,當庭釋放。輿論直指當局放飛杜鵑,是為「衞國」、捍衞民族資本的國美集團,因杜鵑向為黃光裕得力助手、且在國美甚有威望,對黃光裕奪回國美之戰極為有利。

案件在昨早十時半在北京市高院二審宣判,未到中午,杜鵑已回到位於北京四環邊的別墅家中。杜鵑是案中唯一獲得改判的被告,各界均對當局用意議論紛紛。

北京高院昨裁定,黃光裕維持原判囚十四年、罰款六億元及沒收個人財產兩億元。同案的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公司前董事許鍾民維持判監三年,罰款一億元。國美電器、北京鵬潤房地產亦維持原判。據悉,杜鵑已繳清兩億元罰款,黃光裕則上繳大部分罰金。

根據內地公司法規定,由於杜鵑處緩刑期,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職務。但市場人士普遍認為,憑藉杜鵑過往在國美集團中的威望,絕對是黃光裕最有力代理人,對公司管理層有一定影響,相信能協助丈夫向國美現任主席陳曉爭奪公司話事權。

或九月赴港參加股東大會

黃光裕一九六九年出生,小時家貧,曾拾過破爛,十六歲輟學,跟着二十歲兄長黃俊欽從老家廣東潮陽北上內蒙古做生意。十七歲時,他與兄長拿着在內蒙古賺取的四千元,及借來的三萬元,在北京前門開服裝店,後改賣進口電器,從此走向家電王國的成功之路。

被視代夫「衞國」的杜鵑三十七歲,畢業於北京科技大學,曾任中國銀行放款專員,九三年因工作關係與黃光裕相識,三年後結婚。杜鵑後來任國美集團執行董事。國美在香港上市後,大部分時間在香港打理公務。

對於杜鵑獲釋,國美回應:「從個人層面,國美人都樂於看到杜鵑女士與孩子的團聚。」並強調杜鵑與黃光裕個人並非問題所在,但「黃先生的作為,我們認為是不符合國美和股東的最佳利益」。據內地媒體報道,杜鵑有可能來港參加九月二十八日的國美股東大會,但未知會否被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