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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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士離婚妻唔分一半身家

【綜合外電報道】婚外情醜聞纏身的高爾夫球一哥老虎活士(Tiger Woods),周一終於與妻子羅迪倫正式離婚,一對子女由二人共同撫養。二人未有公布離婚協議細節,有報道指羅迪倫可分得最多達三十九億港元贍養費。據稱羅迪倫不想鬧上法庭,寧願放棄爭取分活士一半身家。

二人前日在佛州貝縣的法院辦妥離婚手續,結束五年多婚姻。聽證會為時僅十分鐘,活士及羅迪倫各自在律師陪同下出席,事後發表聯合聲明,公布已正式離婚,並將合力撫養三歲女兒及十九個月大兒子。法庭文件顯示他們在上月三日已達成離婚協議,有指羅迪倫不准活士帶子女見任何女友。

聲明指:「我們都對婚姻終結感到難過,祝福對方有美好將來。我們雖然已離婚,仍是兩名可愛孩子的父母,最重視他們的幸福。」二人又指,面臨家庭改變,首要考慮的是私隱。

禁活士帶子女見女友

有傳媒指羅迪倫獲得的贍養費介乎一億至五億美元(約七億八千萬至三十九億港元)。另有報道指,她得到原本一家人居住的佛州艾爾沃思寓所,活士則保留另一間佛州豪宅、洛杉磯一個住宅及豪華遊艇。

活士與羅迪倫○四年十月結婚前所簽的婚前協議規定,十年後若離婚,羅迪倫最少可分得二千萬美元(約一億五千六百萬港元)。但去年十一月活士的婚外情醜聞曝光後,二人重新簽訂婚前協議。有消息指,羅迪倫原本有權爭取分活士一半身家,為免打官司令離婚細節曝光,她甘願「收順啲」,變相放生活士。

羅迪倫亦同意不公開講述婚姻內情,換取法庭禁止活士帶子女見任何女友。若然他再婚,新妻子則可接觸一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