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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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也搞包年制 警察創收有門路

內地執法亂象令人觸目驚心,江西省樂平市交警部門竟然對車主實行罰款包季、包年制,車主只要繳交一千九百元便可保一個季度違章不被罰款,交八千元可保一年違章不被罰款。樂平市交警大隊聲稱,此舉是為了減少當場罰款的頻率。

樂平交警這種罰款包季、包年制,是赤裸裸地販賣執法權,赤裸裸的權力變現。車主向交警交罰款,猶如向黑社會交納保護費,不交保護費麻煩不斷,交了保護費可保平安無事。這樣的交警,到底是保護交通安全的人民警察,還是獨霸一方的「山大王」呢?

罰款包季、包年制,相當於變相鼓勵司機違章,只要交了錢便可任意違章,若不違章豈不是吃虧了?那筆錢交得豈不冤枉?拿到「免罰令牌」,司機們難免有恃無恐,衝紅燈、酒後駕駛、超速等違章行為會成倍增加,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反而更加沒有保障。

顯然,樂平交警搞罰款包季、包年制,並不是為了減少違章,維護交通秩序,也不是為了保護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搞執法創收,發展執法經濟,為了部門小金庫的豐盈,為了讓個人腰包鼓起來,他們不惜以變相鼓勵司機違章、破壞交通秩序作為代價。

以權弄錢 以錢買權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內地很多執法部門都會利用手中權力罰款發財。譬如,環保部門給污染企業下達排污費,也是按季度和年度進行結算,這些環保部門只是負責收錢,根本不理會污染治理,只要企業上繳了排污費,便可以肆無忌憚地排放。再譬如,衞生防疫等部門對企業以罰代管,只要企業上繳一定的罰款,哪怕食品出現質量問題,也毫不干涉。

最搞笑的是,連一些中學的教育管理也是採用罰款的辦法。石家莊市一中學早前規定,學生每遲到一次將被罰款五至十元,但如果一次性的交納兩百元到三百元,就可以天天遲到。這個「遲到包月套餐」,與樂平的交通罰款包季包年套餐,有異曲同工之妙。

以權弄錢,以錢買權,已是內地官場的潛規則。內地執法部門大權在握,這些官員不是想着如何執政為民,而是費盡心思如何以權生財,如何殘民以逞。大家心態都是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一朝權在手,便把錢來賺。當官員們都在忙於撈錢時,民意的支持度卻大幅流失,這也正是近幾年群體性事件不斷上升的根本原因。

樂平交警的包季包年罰款制度,其實是一面鏡子,折射出內地執法部門的荒唐。如今媒體曝光之後,樂平交警被當局查處,但全國類似這樣的部門還有多少呢?當局又是否都能一一查處呢?一艘大船,如果連甲板都爛掉了,只是修修補補又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