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上廁所摔倒死亡,也算因公犧牲?四川瀘州市年僅二十九歲的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朱繼宏,於午休時在廁所摔倒,搶救無效死亡。
鎮政府負責人稱,事發當日為星期六,他在加班時不慎摔倒,引發顱內出血死亡,因此屬於因公犧牲。輿論質疑犧牲的定義,認為當局解釋牽強。
心有所屬(評論員)
定性為「因公」沒甚麼不對,但定性為「犧牲」便不太確切,過譽了!這也是引起網民爭議的最主要原因。「死亡」不帶感情色彩,是個中性詞,改為「因公死亡」比較準確。
東北新聞網
竇永堂(評論員)
如廁死亡被定為因公犧牲實屬荒唐。如廁緣於內急,有內急之憂當然不能全心投入工作。基於此,如廁就決不是私事,而是對工作負責的大事,不是「因公犧牲」是甚麼?
荊楚網
路國順(網 民)
因公犧牲無罪,誤進廁所有責。因為廁所有風險,進入需謹慎。筆者奉勸國人工作時堅守辦公桌,發揚把鐵板櫈坐穿的精神,因為抬起臀部的風險實在太大。
星辰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