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8/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麻辣blog:東航延誤賠償要先收錢

東方航空公司月初向客人發送訊息稱:東航旅客今後遇到航班延誤四小時或以上,甚至取消,只要有參加東航航空旅行保障計劃,均可獲賠六百元。倘行李延誤逾八小時,則可獲賠一千元。

參加保障計劃者須支付二十元費用。輿論質疑這根本是飛機延誤保險,倘若飛機延誤不足四小時,客人的保險費就白花。網民怒斥東航此舉只為做騷。

程桂香(評論員)

航班延誤,航空公司本來就應該賠償。如此先買後賠,究竟是旅行保障還是商業保險?變花樣伸手入旅客的錢包裏,國際上沒有這種先例!

《法制日報》

Grace(網民)

假借保險之名在旅客和社會面前賣乖,這個帳大家都會算,你當旅客看不出來啊!這個炒作真是敗筆。

搜狐社區

yinjuzhe(網民)

為何要延誤四小時才賠償?如果三小時五十分呢,是不是就不賠?是甚麼原因造成延誤才會賠償,文章裏沒有交代,乘客要索償,如何判斷是航空公司的原因還是其他原因?

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