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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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前常委受賄判死緩

【本報訊】天津市委前常委皮黔生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昨於遼寧瀋陽一審宣判。法院指今年五十九歲的皮,由一九九五年至二○○五年間,受賄七百五十五萬元,並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二億二千萬元的損失。皮被判死刑,緩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