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婦人在公園晨運時失足跌入荷花池,八十二歲的孫老伯奮不顧身跳入水中救人。婦人登門道謝時,孫伯竟開出條件,要求她找電視台、報社表揚他一下。
孫伯指,當時只有他和另一名八旬老翁合力救人,很多人袖手旁觀,「有必要把這樣的事情宣傳一下,教育一下旁觀的年輕人。」婦人女兒得知此事,在網上發帖質疑孫伯救人只為博出名,引來網友熱議。
戎國強(評論員)
被救的大媽和家人是否願意為孫大伯宣傳,應該有選擇的自由,但大媽的女兒不該在網上發帖抱怨反宣傳,孫大伯的本意畢竟是善良的。
《錢江晚報》
王石川(評論員)
在當今物質化時代,我們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們衡量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過多以利益盤算。正基於此,孫老伯才毅然決定做好事要留名,這是無奈,是拷問,更是呼喚。
《京華時報》
張貴峰(評論員)
道德其實並不是愈高尚、愈不功利才愈好,否則太過高不可攀,大家反而選擇退避三舍、主動放棄。
《青年時報》
reynolb(網民)
呵呵!看來以後見義勇為就要站出來說:你要把我表揚下!我覺得這件事情每個人都沒有錯,錯在我們對待一個事情的看法角度不一樣!
杭州十九樓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