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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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用戶大解放

美國修訂版權法例,通過多項豁免措施,最矚目的是准許智能手機,如蘋果公司的iPhone合法解鎖,用家可自由選擇網絡供應商,並可下載未獲手機製造商授權的應用程式,被形容為是消費者一次成功越獄(Jailbreaking)。

美國國會圖書館屬下的版權局,每三年檢討一次《千禧年數碼版權法》(DMCA),前日宣布最新修訂案,將破解智能手機封鎖列為合法,把灰色地帶釐清。電子領域基金會(EFF)在○八年向當局提出解鎖合法化,代表律師形容判決是消費者的全面勝利。

網絡供應商成大輸家

EFF指今次修例,顯示版權局認為鎖定網絡供應商的做法,目的是將客戶綑綁在現有網絡,而非為保護版權。國會圖書館館長比林頓亦稱,修例不損蘋果公司在版權法下所受的保護,更可增加iPhone的共用性。美國iPhone用家此前只可與AT&T簽約上台,修例無異打破這壟斷局面,分析指網絡供應商是大輸家。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律系學者舒爾茨表示,修訂雖以iPhone作例子,適用範圍涵蓋所有智能手機,他認為今次修例可能起帶頭作用,令其他電子產品如電子閱讀書和遊戲機的相關法例,作同類檢討。

蘋果一直反對修例通過,認為會令手機出現保安漏洞,容易受病毒感染和令硬件受損,破壞蘋果與用戶之間的信任。外界預計,蘋果可能會拒絕向「越獄」手機提供軟件更新和原廠保養。對於解鎖問題,本報記者訪問本港律師黃國桐,他指本港兩年前通過的《版權修訂條例》,列明任何商戶若將已改裝的電子產品售予消費者,即屬違法。

iPhone 4後日在港發售

iPhone 4將於周五開始,在包括香港的十七個國家及地區發售,預料售價約六千一百七十七港元。

有關該手機的風波仍未止息,近日不少iPhone 4和iPhone 3GS用戶於網上表示,懷疑作業系統iOS4的藍芽出現問題。其中一名用戶投訴,把iPhone接駁到車上藍芽系統經常斷線,重新安裝iOS4亦無濟於事,蘋果又拒絕承認問題和換機,他因此質疑:「這會否是另一宗天線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