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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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二代居國外須申報

【本報訊】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新規定,凡官員有子女移居國外而不申報,可被法律追究。有指此規定出台是中央重拳打擊「裸官」(即配偶及子女非因工作需要而定居國外,或取得外國國籍),防止貪官將賄款匯到海外,或避免官員潛逃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