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7/2010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SUN樂園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愛心基金
昔日太陽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上一則
下一則
官二代居國外須申報
【本報訊】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新規定,凡官員有子女移居國外而不申報,可被法律追究。有指此規定出台是中央重拳打擊「裸官」(即配偶及子女非因工作需要而定居國外,或取得外國國籍),防止貪官將賄款匯到海外,或避免官員潛逃出境。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SUN樂園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愛心基金
新聞總覽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