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7/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呃港企逾億元騙徒囚終身

【本報訊】海南海口市中級法院日前審理一宗涉款逾億元詐騙案,男被告被控藉詞於海口搞合資生意,詐騙某香港大型企業旗下子公司,得款一億零五百萬元(人民幣.下同)。法院依合同詐騙罪判被告無期徒刑,及沒收全部財產。

法院指出,九八年七月,被告林川着其胞弟以虛假存摺副本,騙取海口市工商局批准成立公司,林出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同年十二月,林與本港某集團旗下子公司簽合同,合資在山西大同市成立新煤公司,經營煤礦項目。

九九年,新煤公司成立,林以九千萬元收購多個煤礦和煤炭集運站,但他向香港公司作大收購價為一億九千五百萬元。港企不虞有詐全數轉帳,林把一億零五百萬元差價據為己有。據悉,林聞判後不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