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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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廷視任命女神父為重罪
【本報訊】梵蒂岡前日公布新的紀律條例,把任命女性作神父列為違反信仰罪,與孌童同列為最嚴重罪行,個案將交梵蒂岡宗座信理部處理,涉案者即被逐出教會。教廷又稱會加快處理神父孌童性侵案,時效延長十年,涉案神父未經聆訊就可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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