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擁有重大歷史和考古價值的古蹟,另一邊是唯利是圖的房地產項目,孰輕孰重本來是沒有懸念的問題,任何負責任的政府都會把保護古蹟放在首位。然而,鎮江當局卻給出截然不同的答案,他們為了經濟收益,不惜犧牲古蹟,還聲稱城市改造項目可以創造四十億元的經濟效益。但正如考古學者指出,他們毀掉的絕不止四十億,所造成的損失是無法用金錢計算的。這些官員自詡創造歷史,其實他們是在蹂躪歷史,毀滅歷史。
更令人難以容忍的是,鎮江當局在拆除遺址的過程中耍盡陰謀詭計。本來,文物保護部門和開發商曾經達成「共同保護、考古先行」的共識,但鎮江市政府卻置之不顧,並先斬後奏,搶在遺址被評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之前動工,將古糧倉夷平。當局還層層下達封口令,封鎖發現古糧倉的消息,向外走漏消息者一律開除公職。
知法犯法 千古罪人
內地法律明文規定,「損毀文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鎮江當局為何知法犯法,竟為一個房地產項目鋌而走險?原來箇中大有奧妙,該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商查實是鎮江市城市投資公司,而投資公司總經理就是鎮江市建設局副局長。在官商一體、沆瀣一氣之下,千年古糧倉自然難逃被強拆的命運。很明顯,這是一宗明目張膽破壞文物的惡性事件,是官場腐敗又一例證。
鎮江古糧倉被毀,實屬駭人聽聞,然而,這只是冰山之一角,自改革開放以來,各地因經濟開發毀壞古蹟的事件層出不窮。例如,東北地區有八百多年歷史的金代古長城遺址,不久前就因為修築高速公路被嚴重破壞。
近年,各地一方面勞民傷財建造各種假「古蹟」欺騙遊客,另一方面卻任由珍貴的歷史古蹟被損毀,這種本末倒置的做法,實在愚蠢至極。
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我們的祖先留下了大量文物古蹟,這些珍貴遺產歷經千年風雨沖刷留存至今,實屬不易。可是,一些地方當局為了眼前利益,甚至為了一己私利,竟任由這些古蹟毀於一旦,他們實屬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