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7/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梅州港資廠篤數避稅

本文重點
廣東梅州一家港資製衣廠,被指為逃稅無所不用其極,除強迫高薪員工以他人名字分單出糧外,部分員工月薪更被劃一為六百元,其餘當作加班費,其中有人加班費高達三千多元,以加班費每小時一元計算,竟能在一個月內加班一百四十日。

副廠長出庭指證

李芬妮於○六年十月獲該港資廠聘請,月薪三千元。兩年後,公司以李工作能力及態度問題為由,減薪一千。李不服抗議,但一直未有回覆。去年一月,李月薪再被大幅減至五百八十元,不久即辭職。

因辭職後無法追討逾萬元欠薪,事主遂提出訴訟。李芬妮表示,每月都有兩份糧單,一份是自己名下的一千多元,另一份則為他人名字的同額月薪,揭露公司為逃稅,要求月薪超過二千元的員工,需提供他人名字方便公司造數。

事主批評,根據公司的糧單顯示,有員工加班費高達三千三百七十六元,但廠方規定加班費僅每小時一元,即當月加班竟達一百四十日。

案件上月於梅縣法院開審,副廠長等四名證人已指證港資廠將一人工資劃到兩人名下,梅縣地稅稽查局亦調查逃稅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