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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新加坡地鐵車身塗鴉的瑞士籍男子弗里克,承認破壞公物罪名,判打藤三下及入獄五個月。弗里克認為刑罰過重,表明上訴。
報道指,三十二歲的弗里克在庭上木無表情、緘默不語。法官表示,有關犯罪行為不是出於年輕人一時衝動,而是預先策劃和小心執行。報道形容審訊結束後,弗里克重重地嘆了一口氣。瑞士大使館發言人表示已聯絡弗里克,並指所有瑞士公民在新加坡應遵從當地法例,但補充指瑞士法例並不包括體罰。
畫功精美 初以為廣告
控方指,弗里克和二十九歲的英籍同伴亞歷山大上月十六日闖入新加坡樟宜路的地鐵車廠,在列車車身噴上塗鴉。由於畫功精美,車廠人員還以為是廣告,隔了兩天才報警。弗里克二十五日被捕,亞歷山大則被指潛逃本港。